关于开展2021年“音乐教师合唱教学能力提升”专题培训的通知

来源: 中国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09日

关于开展2021年“音乐教师合唱教学能力提升”专题培训的通知

学会发〔2021〕60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学会,各单位会员、分支机构、实验区:

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、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造就新时代高素质、思想文化视野宽广和美育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,提升音乐教师合唱教学组织实施能力和水平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全面发展,我会将开展2021年“音乐教师合唱教学能力提升”专题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目标

积极开展音乐教师合唱教学能力培训,解决音乐教师在合唱训练与音乐课堂教学教研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,提升教师课堂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,提高艺术修养和合唱指挥专业技能与教学能力,探索开发适合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,促进中小学音乐教师队伍建设,通过教学回应促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教育全面发展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中小学(幼儿园)音乐教师、教研员

三、培训内容

本次培训围绕“提升音乐教师合唱教学综合业务能力”主题,系统设计合唱指挥法与作品排练、合唱声音训练、班级合唱与音乐教学、合唱总谱阅读与基础训练等课程模块的学习与研修(具体详见附件1)。

四、培训形式

1.集中研修

根据培训需求开展3天的集中面授(本地、异地),主要包括专题讲座、案例分析、经验分享、现场教学、跟岗实践等形式。具体日程安排和环节设计可根据需求单独设计。

2.网络研修

依托中国教育学会教师网络研修平台(www.teacherline.cn)组织实施,主要包括在线课程学习、主题研讨、直播答疑、行动研究等形式。学员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;亦可与参训单位以共建共享研修平台、共用培训资源、共推培训项目等形式,面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。具体合作方式与环节设计可根据参训单位需求单独设计。

五、考核要求

学员完成规定学习任务,达到考核要求,可申请学时证明。

六、组织实施

为保证此次培训顺利实施,我会与参训单位联合组建培训管理团队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协调,以“省、地市或县区”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;各中小学可根据实际需求,以“中小学”为单位开展校本研修;不同学校间、集团式办校下的中小学,可开展团队式“合作研修”。

七、相关事宜

1.培训费用。结合项目规模、时间和具体内容等,参照政府和行业标准收取培训费用。

线上网络培训费用300元/人,主要包含师资、课程使用、带宽流量、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、教学服务与管理等费用成本。

集中研修培训费用1580元/人,主要包含课程培训费、材料费等费用,不包含食宿差旅等费用。食宿交通、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。

费用由相关参训单位或学校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:

收款单位:中国教育学会
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

账    号:9558850200000846068

汇款或转账请标注“2021年合唱教学能力培训+人数”,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,以便核查。我会将为付款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发票。

2.报名方式。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,根据培训需求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2、附件3)发送至指定邮箱,具体培训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商定。

联系人:黄老师、王老师

电话:010-61244426/18612973087、61264940/18511189687

邮箱:jswlxy@cse.edu.cn

学会业务管理电话:010-84022383

附件:

1.2021年“音乐教师合唱教学能力提升”专题培训内容.doc

2.2021年“音乐教师合唱教学能力提升”专题培训报名表.doc

3.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.doc

中国教育学会

2021年11月2日